我县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又有新调整。从5月1日开始,职工顺产、助产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从原来的1500元、2000元一律提高到现在的2500元,剖宫产的则从原来的4000元提高到现在的4800元。这一补偿标准是目前全市最高水平。
近日,记者在县社保中心了解到,除了补偿标准有大幅提高外,这次我县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还有两大新变化。
“夫妻双方男的有参加生育保险,女的没有工作也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按新的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县社保中心待遇结算科副科长张崇伟表示,除这一变化外,原本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既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新办法出来以后,将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不再享受。
据了解,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还规定,早期妊娠门诊流产的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从原来的150元提高到现在的250元,早期妊娠住院流产的从原来的9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中期妊娠住院引产的则从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元。
来源:中国玉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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