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以2009年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563元作为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用以计发2010年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核定单位职工及个体参保人员201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的上、下限。
今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比往年“迟到”了3个月。根据惯例,每年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确定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时间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今年,由于国家统计局扩大了统计范围,从而延迟了平均工资出台时间。
这一基数比上年增加3525元。随着缴费基数变化,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和今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将增加。(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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