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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药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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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次调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全部列入甲类药品。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为13.7%,其中甲类药品增加了53个,增幅为11.8%。

  变化三:医药机构用药上紧箍咒

  【新规】此次文件还明确,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不得叠加使用,对部分易滥用的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进行了限定。将采取措施鼓励医师按照先甲类后乙类、鼓励药师在调配药品时首先选择相同品种剂型中价格低廉的药品。

  【影响】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人王湘生表示,随着新版《药品目录》出炉,对定点医院和药店的管理上也将严之又严。诸如拿着西药方开中药、拿中医单子开西药、重复开药和药物滥用等挖医保墙脚的做法,都被列入处罚措施,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开药。(来源:中国医药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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