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缴费难度大
基于这些因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参保人数难言乐观。
此前,财政部驻甘肃省专员办指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之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缴费难度颇大。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制度上的独立运行,同时覆盖人群、缴费水平、待遇标准上互相脱节,新农合缴费标准低,报销比例高。这些因素,导致一部分失地农民“农转非”后继续参加新农合,但这部分人属城镇居民,却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此,在参保人数上双向统计,给城镇居民个人缴费做到应缴尽缴带来困难。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最新报道,某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了9万多人,但是最终的实际缴费人数只有2万多人。在分析这种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并不对等的原因时,一些地方人社系统的官员直言不讳地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这是两项制度不统一使然。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同属社会弱势群体,而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个人每年只需缴费30元;城镇居民实行分段缴费,18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每年个人缴费38元。而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20元。这导致部分非从业城镇居民,特别是无收入来源的弱势群体认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比新农合高,而补偿标准差不多,所以不愿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想参加新农合。
两项制度待并轨
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珍看来,社保医疗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重复参保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
比如,农村户籍的学生在城区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在家又以户为单位参加了新农合,违背了国家关于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新农合,并以户参合的政策。另一方面,又有部分城镇居民自愿参加新农合,导致城乡居民存在重复参保现象,增加了城乡居民缴费负担。
根据人社部网站2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全国重复参保率在10%至15%,个别地方甚至达到30%。按重复参保率10%至15%估算,今年财政无效补贴在240亿元至360亿元。
目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呈现出“三个重复”的特点:即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重复建设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认为,这不利于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固化了二元社会结构;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不利于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并轨运行的呼声日渐高涨,目前已有天津、重庆、宁夏等5个省级、41个市(地)级、162个县级行政区进行了统筹城乡医保管理体制的探索。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称,国家应该尽快出台医保城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明确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管理主体。他的建议是,将新农合经办机构的人、事、物整体移交至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管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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