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缴费十五年为啥待遇不一样
“我们已经缴满了15年的养老保险,头一次一下缴了42000元,之后每年又要缴好几千元,如果再缴5年,我还要再缴好几万元。”徐女士下肢有残疾,她告诉记者,自己缴养老保险的钱大部分是从亲戚那里借来的,要她再拿出几万元补保,“就有些承受不了了”。
家住牟平区观水镇的丁保良告诉记者,“这些被要求补保的人员,生日大都是在下半年,那些生日在上半年的人员已经办好了退休手续,大家都是缴了15年的养老保险,为什么得不到一样的对待?”
□牟平人社局
市里规定延五年今天下午作回应
变更突然
已接通知能退休,突然被延迟五年
陪妻子来牟平区人社局讨说法的孔凡利告诉记者,这些女性参保人员之前都没有固定工作,也谈不上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所以她们才每年向人社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为的就是等到了退休年龄后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
“11月份的时候,人社局通知我们来办理退休手续,领退休金的卡我们都办好了!”家住牟平区的刘家娥拿出了她早已办理好的退休手续,在这张红色的存折上,显示的办理日期是11月8日,一同办理的还有两张银行卡。“我们今年6月份就提前咨询了人社局,工作人员说11月开始为我们办理退休手续,从明年1月1日起,我们就能领退休金了。”刘家娥说。
在牟平区人社局业务大厅,记者看到窗口上张贴着一张通知:2013年养老保险共预存6700元,包括挂档费,可在本月底之前一次性缴清。“按照规定,这批参保人还要再补缴5年的保险,到55岁的时候才能领取退休金。”业务窗口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道。
面对这样的答复,很多参保人员都表示不满。在她们看来,原来的承诺没有兑现,这就是“坑人”。
在牟平区人社局一楼,记者看到了大屏幕上有一则专门针对这批参保人员的公告,公告显示,这批女性补保人员退休年龄的变更是依据【鲁人社办发[2012]83号】和【烟人社办发[2012]68号】文件中的规定,“在企业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家和省对企业女职工的规定(50周岁)执行,不满10年的,退休年龄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55周岁)执行”。
“已缴费满15年且年龄达到5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选择继续缴费,到55周岁办理退休手续;也可选择停止缴费,到55岁时补缴剩余的养老金,然后办理退休手续。”牟平区人社局副局长李军华说,这批参保人推迟到55岁退休是市里的决定,其他县市区也都是这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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