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委托3家会计师事务所启动参保专项审计
从市社保局获悉,9月5日至11月30日该局委托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对于不配合专项审计工作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市社保局于9月5日至11月30日委托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以及2012年10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复查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本次检查,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账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于不配合专项审计工作或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用人单位,市社保局将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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