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资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17939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平均每人每月调资220元,月增发养老金394.66万元,共计补发789.32万元。补发调资金额已于3月10日随3月份工资一同发放。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和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
此次调整养老金普遍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109元标准调整,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82元标准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此外,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得以适当提高,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和高龄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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