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就意味着深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调增260元,调增幅约为10%。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7月深圳将不再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进行调整。
养老金不含补充养老保险
此次调整规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深圳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照2011年深圳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即2590元的5%定额计算,标准为130元;再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由此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四舍五入”后以元为单位计算)。
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按上级政策和深圳条例规定不予调整的补充养老保险、生活补贴、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等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及历年对高级职称和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性累计调整额。
高级职称加发专项津贴
根据调整,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加发一定标准的专项津贴。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700元,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加发600元。至于2011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高级职称企业退休人员,其累计加发额统一转为高级职称专项津贴并按上述标准补齐。
高龄人员加发高龄津贴
调整还规定,对于高龄企业退休人员,将加发一定的高龄津贴。其中,对在2012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按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90元;对在2012年1月1日后年满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共济基金支付调整费用
调整规定,对高龄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发的养老金,继续以高龄津贴或高级职称津贴的名义单列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仍达不到深圳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齐至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其社会医疗保险费也要相应增加。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高级职称、高龄增发养老金部分不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此次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所需款项,由基本养老保险共济基金支付。目前,市社保局已将支付数据发送至银行,近日内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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