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针对网友投诉的“仙桃社保局无故停发七旬老人养老金”一事,仙桃市人社局回应称,事出有因,目前正在和当事人协商解决。
8月12日,有网友在东湖社区发帖,称七旬老人叶婆婆一直以来都是领取由仙桃市人社局核发的两份补助金,一份是遗属抚恤金,另一份是叶婆婆在企业退休后领的养老金。但人社局从2013年3月起,以“同时领取两份补助金违规”为由停发了叶婆婆的补助,还要求她必须退还7520元,才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8月14日,记者联系了仙桃市人社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停发叶婆婆的养老金情况属实,但事出有因。
据介绍,根据鄂人社发[2011]29号和仙政办发[2009]107号文件要求: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退休人员,不能享受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参保人员原已在有关部门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城镇低保或代发生活费的,从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月起予以终止。
该工作人员表示,仙桃市人社局在2010年6月为叶婆婆办理养老金手续时,并不知道她还在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导致重复领取养老待遇,这既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政策规定,也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所以,该局停发相关补助,并要求退还从2010年7月至2013年5月期间领取的35个月的“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有法可依。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今年该局在全面清理参保人员信息时,发现包括叶婆婆在内的70人存在重复领取养老保险的问题。目前,已有60多人完成退款,所退款项将全部纳入仙桃人社局的基金账户。
随后,记者将人社局的解释反馈给叶婆婆的家属。叶婆婆的女婿吴先生认为,尽管事出有因,但这件事不应该只是叶婆婆一方的责任,事情起因是当初的养老金审核和发放流程有失误,所以他希望人社局能够适当考虑承担一部分责任。吴先生还表示,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维权。
对此,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多领的35个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必须退还,但是给出了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月扣除部分养老金,抵扣退款;二是,由其子女一次性退清,退款完结即恢复全额退休待遇。该局工作人员称,已经和叶婆婆沟通过,其本人表示同意,但一直未来办理相关手续,接下来会和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尽快处理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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