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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转到外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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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社保关系的转移与户口、年龄、有无工作单位、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等都有关系,所涉及的条件和要求比较具体,内容比较多。那么社保可以转到外省吗?…小编在本文会介绍相关信息。

  问:您好!我之前在当阳自己买的社保从2003年到2012年的6月,现在我在宜昌工作,单位从2012年的5月给我买了五险。请问我之前买的社保可以转到宜昌吗?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我户口还在当阳)如果不可以转,那我之前在当阳买的社保还用继续交费吗?

  另:我爱人在宜昌工作,单位买的五险,他2011年从单位出来以后,社保就只交到2011年的6月,请问现在可以自己补交吗?需要哪些材料和程序?如果补交到现在大约需要补多少费用?补交后医疗什么时候可以用?

  市人社局回复:感谢您对“社保如何异地转移”问题的咨询!

  一、由于社保关系的转移与户口、年龄、有无工作单位、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等都有关系,所涉及的条件和要求比较具体,内容比较多。根据您所述的情况,目前您的社保关系不能转移到宜昌市城区。

  二、您从单位出来(辞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中间断缴想把中间没缴的部分补齐,如果想补缴社会保险费,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计算累计缴费年限,即:您如果断交养老保险费,以前的缴费年限,我们将为您保留,待以后缴费时,将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医疗保险不能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如果中断,将从下次缴费时重新计算缴费年限,。我市城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月缴费标准259.80元,年3117.60元;最高为300%,月1298.80元,年15585.60元。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医疗保险费有两种缴费比例,分别为9%(既可享受住院医疗待遇,也可以享受个人账户)、4.8%(只能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按9%缴费每月194.85元,按4.8%缴费每月103.92元。具体见下表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您也可以在以下标准中选择)。

  三、续缴社会保险费可选择按月缴、季缴、年缴,养老保险在结算期内(次年6月30日前)任何时间缴费均可,医疗保险则需先缴纳后享受,且必须连续缴费,不可间断。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医疗保险费时,持《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29-32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您可按以下缴费档次和标准自行选择缴费(补缴或续缴标准都一样,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5977元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

  一档60%129920%259.803117.60

  二档70%1515303.003636.00

  三档80%1732346.404156.80

  四档90%1948389.604675.20

  五档100%2165433.005196.00

  六档150%3247649.407792.80

  七档200%4330866.0010392.00

  八档250%54121082.4012988.80

  九档300%64941298.8015585.60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标准年缴费标准

  21659%194.852338.20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103.921247.04

  3、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王志超,联系电话:6770736。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郑琼玲,联系电话:67551326756862。

  四、《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宜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您爱人2011年6月从单位辞职后没来办理个人续缴医保费的手续,已经发生医疗保险中断,应从补缴后的第七个月开始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待遇,补缴次月开始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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