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道,广州市政府拟针对财政拨款机关单位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从最高比例20%下调至12%,缴存基数上限也将从5倍降至3倍。昨日,广州市政府相关人士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市政府层面已研究过定向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事宜,待方案完善后将报市委进一步研究、审定,但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5倍降至3倍事项尚未研究。
根据媒体报道,有知情人透露,广州此前已开会决定,将下调缴存基数上限,但并非针对所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而主要是针对财政拨款计发工资的单位,以缩小不同单位之间的缴存差距。同时,还有消息指出,广州有意将在2015年对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规范统一,且缴存基数上限由原先的5倍下调至3倍。
为此,新快报记者向广州市政府相关人士求证,该人士表示,市政府层面已研究过针对财政拨款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由20%下调至12%事项,“待相关部门完善方案后,将报市委进行进一步研究、审定。”至于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5倍降至3倍事项,他表示,目前在他所参加的会议暂未对此进行研究。
另外,记者了解到,穗府14届131次[2014]34号规定也对缴存比例上限作了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统一为不高于12%。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出12%的,从2014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不高于12%。”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当前不少财政拨款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仅比例高,数额也大,有针对性地下调此部分人群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初衷是为了防止公积金缴存差距过大而造成的不公平现象,但是会否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还难说。“平均不代表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