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汶上县民政部门获悉,该县2015年度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基金开始集中征缴。参保范围为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各级财政配套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
为极大地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汶上实施了重点人群个人不缴费制度,由政府进行补助。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孤儿、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县财政统一补助,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由乡镇财政列支,重度残疾人(1级、2级)由残保金列支,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由优抚对象医疗金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