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一直十分关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通过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措施。
这样做缓解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压力。从而,使失业率得到了有效控制。
为了确保资金的正常运转,做到严格专款专用,让广大下岗失业人员真正的感受到党的温暖,各级审计部门也加大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审计力度。通过审计,各地就业再就业资金的使用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
一是挤占、挪用就业资金。
包括挤占“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他单位,挪用“劳动力市场建设费”用于办公楼建设,挪用“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用于补充办公经费。
二是提高贴息率。
多支付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贷款贴息额、违规收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风险抵押金。
三是内控制度不规范。
未按规定程序、标准列支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个别单位财务基础工作薄弱、培训资料管理混乱等问题。
四是有的培训机构把办班当着是挣钱,不管培训效果怎样,通过巧立名目,多头申报、虚报冒领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
根据国家规定,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500元至800元财政补贴。正是这种利益的驱使,贵州省在2008年以来,查处农民工培训造假系列案件150余起,涉及官员下至乡镇上至省级部门贪污少则数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不法培训学校骗取国家补贴金额多的达上千万元。
经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查实,遵义市红花岗区社保局副局长舒秋和就业培训中心主任张吉英伙同他人,共同出资30万元成立“创立”职业学校,开展农民工培训舒秋、张吉英两人委托学校副校长刘文勇和一些社会无业人员,搜集农民身份证及照片,搞虚假培训资料,骗取财政补贴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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