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就《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份草案对原来规定的投资比例作了修改,特别是增加了对固定收益类投资、流动性投资以及权益类投资比例的灵活性调整,引人关注。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自2004年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一系列企业年金制度建设的法律法规,用法律制度的形式规定了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作方式。2006年,联想集团企业年金计划的正式投资运营,标志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真正开始。目前,企业年金已经成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手段。
2004年2月,原劳动保障部会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曾联合发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但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随着工作的开展和情况的变化,《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将在充分调研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修订。
在此次修订中,对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比例、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相关方治理结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以及监督检查等事项都作出了调整,其中《修订草案》对原来规定的投资比例作的修改在资本市场中备受关注。
此次《修订草案》提高了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由原来不高于50%修改为不高于95%;降低了流动性投资比例,由原来不低于20%修改为不低于5%。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调整增加了投资的灵活性。虽然此次对企业年金基金的权益类投资比例没有调整,但取消对股票投资上限20%的限制,也加大了潜在投资的可能性。
国信证券资深分析师黄学军对记者表示,此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比例的适当调整,不仅将提高这部分资金运作的实际灵活性,同时在目前证券市场较为低迷的情况下,或将提高这部分资金的入市积极性。但在其整体规模有限的情况下,预计直接影响力可能较小。
根据《修订草案》,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等股票投资比例高于30%的投资性保险产品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对此,东航集团财务公司投资经理姜山表示,从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的角度来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可能更有愿望加大投资灵活性,并适当加大权益类投资比例。此次《修订草案》没有在权益类投资30%上限的基础上再对股票投资进行限制,或将对增加入市资金起到一定程度的利好作用。另外,在此次对《企业年金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这也将对企业年金基金市场的发展和壮大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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