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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职工上保险,企业将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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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法实施后,北京将加大检查力度,今后若不给职工上保险,企业及相关人员均将被罚款。若企业不给员工上保险,将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新《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行。昨天,《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在工人体育场启动,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在现场表示,新法实施后,北京将加大检查力度,今后若不给职工上保险,企业及相关人员均将被罚款。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不给职工上保险的情况,大多发生在小型企业,如饭馆、理发店等。由于企业较小,企业负责人为节省成本,就不给员工上保险,这给职工看病及养老留下了很多问题。新《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企业一旦用工,就必须给员工上保险”。同时,劳动者也要提高意识,遇上雇主不给上保险,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举报。

  该相关负责人称,7月1日后,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劳动监察部门也将加大检查力度,一旦查出企业不给员工上保险,将对其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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