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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瓯海四大举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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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直以来,瓯海区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将其纳入全区教育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实际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瓯海区是温州市三大城区之一,是温州市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集聚地之一,有户籍人口40。74万,外来人口72。84万。一直以来,瓯海区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将其纳入全区教育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实际采取了积极稳妥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大财政投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2006年,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办法》(温瓯政办发〔2006〕49号),凡是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等三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免费就近安排入学,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2006年-2007年底,共为33735人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除学杂费364。71万元,全部由财政埋单。2008学年共为38565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除学杂费、课本费。

  二、适当放宽准入条件。2009年,瓯海区政府根据浙政发〔2008〕69号文件精神,在严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关的前提下,结合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实际,予以适当放宽准入条件,规定欲在瓯海区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条件为: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居(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预防接种证(小学报名用)。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实行就近免费就读。对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劝导回原籍就读。2009年度,瓯海区招收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35184人,占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5。3%,其中就读于公办学校的有26351人,就读于民办学校的有8833人,基本上实现了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读尽读”的目标。

  三、多渠道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首先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的原则,广泛接纳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现瓯海区已有29所公办小学成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专门学校(按照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总人数的70%的为民工子弟专门学校)。其次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创办民工子弟学校,在新桥、梧田和郭溪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区创办4所民工子弟学校(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1所,初中1所),解决了5042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再者将校网调整后闲置校舍建成民工子弟学校和专门民工班。如利用原梧田一小老校舍创办新瓯小学,在梧田二小专门开办民工子弟班,大大缓解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

  四、不断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管理。把外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纳入瓯海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范畴,并根据外来人员子女流动性大等特点,适当放宽入学、转学标准,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允许随时插班;只要有正当理由,允许随时转学,实行学籍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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