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市属关停企业“4050”人员今后的养老水平,有效保障其医疗待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资委近期将向市属关停企业“4050”人员发放社保缴费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年,以半年为期分两次申领,每次申领1500元。2011年上半年(1~6月份)市属关停企业“4050”人员社保缴费补贴从2011年7月接受申领,本次发放补贴总计400多人,约60万元。
通知说,可以申领的企业范围为,在2010年前经市国资委(或原市资办)批准实施关停的市属企业和二轻、水运、供销社系统的关停企业(以下统称关停企业),原市属企业实施改制后自行关停的不属于本范围。申领对象为关停企业“4050”人员,具体指:关停企业关停时(以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年龄为女性40周岁(含)以上,男性50周岁(含)以上的在册职工,且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者,即已领足失业保险金,仍失业的;虽未达到低保补贴范围,但个人经济困难的;现未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社保养老待遇的。
据介绍,每年1月份和7月份集中办理申领手续,每次申请领取此前半年的补贴。若不足半年则按实际月数计算,每月250元。补贴通过该职工社保IC卡金融账户(持有社保“金卡”者)或广东发展银行账户(非持有社保“金卡”者)发放,今年上半年,东莞有400多人符合条件,总计发放补贴约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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