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居民的保险意识日益增强和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城镇参保和交纳养老、住房、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者越来越多,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支出快速增加。8月9日,省统计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社会保障支出为653.28元,同比增长26.1%,增幅高于人均消费支出10.7个百分点。
个人交纳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是社会保障支出的主体。调查结果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养老保险支出为269.40元,同比增长23.8%,占社保支出的比重为41.2%;人均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为241.41元,增长28.6%,占社保支出的比重为37%。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医疗基金支出为108.11元,同比增长22%;人均失业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依次为20.99元和13.8元,分别增长32.1%和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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