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羚
目前
社保基金尤其是
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的巨大困境之一,是缴费基数不实以及漏缴等现象普遍,社保制度的有效性将因此大打折扣。前日公布并征求社会意见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规定》),或许能够匡正这一现象。
根据相关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应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之间,即最低不低于60%,最高不高于300%。但具体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北京市一家酒店的人力资源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大部分企业都会采取各种办法来降低缴费基数。
据记者了解,一家拥有数万员工的大型央企给每个职工设立了两个工资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只按其中一个卡来确定,缴费工资只有实际工资的50%左右。
类似做法直接减少了社保基金蓄水池的规模。根据成都市成华区所做的一份社保基金审计调查,被调查的10户企业中有6户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共有303人少申报缴费工资207.23万元,直接导致少征各项社保基金78.31万元。
从这个数据来推算,全国缴费基数不实导致少缴的社保基金总量将是个惊人的数据。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对此表示忧虑。她认为,社会平均工资60%这个最低缴费基数的红线,一定要坚守住,不然的话,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冲击将是很大的。
“缴费过少必然导致将来的
养老金替代率过低。这样做的后果有两个,要么这些退休人群就穷着,要么就由政府来补贴。但政府补贴不是解决之道,(养老保险)这个制度必须有可持续性。”李珍表示。
郑秉文认为,缴费基数不实将导致对中国养老保险的实际替代率计算失实,从而可能导致中国的老龄化成本成为一本糊涂账。
此次公布的《规定》草案直接针对各种缴费基数不实的行为,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社保专家认为,这一规定能否有效改变现状,还要看执行是否到位,要看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稽查核实的能力。
目前,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稽核力量薄弱以及稽核方式单一、模式落后使得稽核效果不佳。
江苏省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他自己的公司员工都没有购买社会保险,他已经看到政府要严格管理社保缴费的报道,但是并不是很担心。
“我周围好多小企业都没有给员工买保险,劳动局也查不到我们这里,这么多企业,他们哪能查得过来呢。”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大部分缴费基数不实的企业来说,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保基金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用工成本的增加。
尽管各地标准略有差异,但总体来讲,由企业承担的五项社保基金缴费率加起来大约占工资额的30%。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支付给职工100元的当期收入,就要同时另外支付30元作为社会保障。
正在老龄化加速进程中的中国,一方面要通过夯实社保缴费基数来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又期望中小企业负担不至于过重而影响就业,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