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3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必须持社保卡刷卡消费,否则所产生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据了解,为保证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目前,铜陵市已全面实行刷卡就医、网络实时结算。因此,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保卡在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费用实时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部门履行报销手续。未拿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住院时,可凭入院通知单到市人社局四楼卡部加急办理社保卡,即办即拿。从明年1月1日起,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的费用,市医保部门将不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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