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公积金应像取款一样自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商品化程度的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理念已经从创始之初以住房建设融资为主的储金制度,逐步转变为全社会的城镇职工住房消费保障制度。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还存在不足之处,比如要取出公积金限制就比较多。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兆达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改组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周兆达建议,有关部门从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公积金的责任主体及缴存性质,将依法决策与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切实管好、用好公积金,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在明确权益归属的基础上,努力杜绝权力寻租、暗箱操作、挤占、挪用等管理漏洞,真正打造“规范、安全、高效、阳光”住房公积金。同时,为更好发挥其融资功能,应尽快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行政化”管理向“法人治理”的转变,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公积金的商业银行托管制度。
此外,他还建议将现行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建议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制,统一操作流程,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通存通取”,实现各省市区内“异地通贷”,发挥其互助支持功能。
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主体
“完善缴存主体,扩大保障范围。”周兆达表示,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使更多城镇居民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建议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主体,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有关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明确纳入缴存范围。同时在制度保证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和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利用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支持保障住房建设,凸现其住房保障功能。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