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北京元旦起施社保新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明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涨200元,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予以报销,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降低,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农民工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布"一升一降、一统一分,一抓一放"六大措施,以减轻个人和企业负担,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财政增加投入、社保基金增加支出,涉及总金额近百亿元。
一升
新政1
三大社保待遇
标准提高
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涨200元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欣庆介绍说,本市将从2009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三项标准。
其中,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00元调整,调整额度与去年相同,为2008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2.3%。此次调整惠及全市173万退休人员,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由目前的月人均1630元提高到1830元。
相应地,退休、退职、退养人员的月养老金最低标准分别从775元、682元和607元调整为900元、800元、700元,分别增加125元、118元、93元。
失业保险金每挡上调60元
原本应7月1日调整的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也提前至明年元旦。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挡上调60元,平均水平由原来556元上调到616元,增幅10.8%。新标准调整后,农民合同制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随之增加60元,由现行标准338元上调至398元。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40元,增幅14%;护理费月人均拟增加118元,增幅10%;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增加135元,增幅13.8%。
一降
新政2
五项社保费率
集体减负
失业险缴费费率下降
张欣庆表示,五项社保缴费方面的减负措施将帮助企业和个人共渡难关,预计可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45.72亿元,其中企业33.82亿元,职工11.9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由单位缴1.5%、个人缴0.5%调整为单位缴1%、个人缴0.2%,降低0.8个百分点,降幅为40%,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14.04亿元,其中企业8.77亿元,职工5.27亿元。
工伤险缴费费率下降
工伤保险费率由0.59%调整到0.48%,降低0.11个百分点,降幅为18.6%,减轻企业负担2.15亿元。
医疗保险缴费周期调整
明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也将做相应调整--由"当月缴当月"调整为"当月缴上月",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缴费周期保持一致,方便企业参保缴费。缴费周期调整后,2009年当年企业、职工少缴一个月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18.54亿元,其中企业15.45亿元,职工3.09亿元。
降低农民工大病医保费率
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费率由2%调整到1%,降低1个百分点,降幅为50%,减轻企业负担3.42亿元。
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暂缓上调
原本应上调的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暂缓调整。据介绍,2008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按照五年过渡方案,明年应上调为45%,鉴于当前经济形势,明年暂缓调整,缴费下限仍为40%。此项措施可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7.57亿元,其中企业4.03亿元,职工3.54亿元。
一放
新政5
灵活就业人员
门诊可以报销
自明年1月1日起,城镇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含存档人员)近80万人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据预测,放开两个门诊,2009年财政将增加投入0.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增加支出1亿元。
报销时间: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提醒说,由于经办工作需要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具体报销手续从2009年4月1日开始,因此明年初的药费单子须保留好。
报销办法:城镇老年人门诊费用报销:17.4万名参加"一老一小"大病医保的老年人每年报销上限额度初定为500元,个人不增加缴费,由财政和大病基金负担,但须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
灵活就业人员门诊费报销:59.6万名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存档人员)的报销标准、范围和就医管理与企业在职职工相同。个人不增加缴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
一抓
新政6
四大措施促进
农村劳力转移
张欣庆表示,为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四项针对本市户籍农民工的就业政策将从1月1日起实施。
农民工可按月领养老金
同样按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农民工退休后却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只能获得一次性支付,这种情况将成为历史。明年起,本市将建立城乡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享受的衔接机制,农民工履行了与城镇职工同样的缴费义务,即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
而且失业登记范围也将农民工纳入其中,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在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和促进就业优惠政策。
聘就业困难农民工享补贴
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用人单位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数额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按60%的就业率测算,2009年拟安排资金4.5亿元,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一样,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据介绍,截至2008年10月底,全市共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劳动力170万,其中就业人员153万,占90%;非就业人员17万,占10%。这17万人中,有劳动能力和愿望、但就业困难人员有7.15万人,主要是"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主要分布在绿化隔离地区、资源枯竭地区、矿山关闭地区、保护性限制地区的187个行政村。
自主创业农民享政策优惠
出台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这两项政策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待遇: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三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给予财政贴息,在农村建立信用社区,简化反担保手续。
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按照城镇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将本市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由人均400元提高到550元;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由人均400元提高到1329元,以上两项补贴全额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按照年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测算,预计失业保险基金年支出金额将增加2750万元。
晨报记者姜葳
一统
新政3
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一
目前,本市已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老年保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覆盖人群1022万人。
张欣庆介绍说,现有养老保障制度没有覆盖的还有两部分"制度缝隙人群",一是劳动年龄内的大龄城镇无业居民(包括农转居人员),约10万人;二是超过劳动年龄的城乡女性居民(城镇51至59岁、农村56至59岁),约10万人,其中城镇3万人,农村7万人。
对此,本市将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上述两部分流离于养老制度之外的人员中,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的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女55岁以上的人员一次性纳入老年保障制度,领取福利养老金。"今后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将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老年保障制度不再扩大享受人群。"张欣庆说。
据统计,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参保人群,2009年预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6600人,财政需新增投入0.22亿元。老年保障制度一次性扩大享受人群,2009年预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7万人,财政需新增投入1.68亿元。两项合计,新增享受待遇人员7.66万人,财政需新增投入1.9亿元。
一分
新政4
退休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
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方可享受医疗费报销政策。但由于少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企业退休人员不能及时报销医疗费。为减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负担,本市制定了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的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凡是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及时报销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
人保部等部门发出通知
企业缓缴保费需担保抵押
晨报讯(记者姜葳)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人保部网站昨天发布消息,明确缓缴保费等政策的实施细则。据初步估计,相关减负政策实施到位以后,有望阶段性减缓企业负担2000多亿元,稳定数千万个困难企业职工的就业岗位。
人保部等三部委有关司局负责人明确,申请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缓缴保费的"困难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条件:一是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四是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除此之外,省级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其他有关条件。
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经核准缓缴的企业,应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协议,征收机构可要求企业提供担保、抵押。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允许五项社会保险费同时缓缴,也可以允许部分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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