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上城乡一体管理杜绝重复参保城乡统一管理
一个农村孩子,在家参加了新农合,到城镇学校上学,学校还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像这样重复参保的现象在基层并不罕见。自2011年起,安徽省颍上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杜绝了重复参保等现象。
两种医保制度统一之前,经办机构为了实现参保率达标,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居民参保,当地曾出现大量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现象,如在该县城镇读书的近9万名农村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重复参保。此外,还出现了重复报销、财政重复配套资金、城乡居民待遇不公平等问题。
颍上县实行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后,实现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筹资对象、统一筹资标准、统一筹资时间、统一补偿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整体划归县农合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具有该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0元(今年改为50元),各级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按现行新农合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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