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享受4050社保补贴政策
1.请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如符合条件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1份、《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我母亲原是卢龙县的正式教师,是城镇户口,后来因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母亲到卢龙县农村教学,同时户口也转为农业户口了。现在母亲已70多岁了,未得到相关的补贴。请问,像我母亲这种情况,国家有什么规定?
答:您母亲属于1962年响应国家号召精减下放,由国办教师自愿调整到农村务农的,当时不仅仅是教育系统的老师,其他系统的相当一批人都是如此。据市教育局掌握的情况,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
3.我是1949年参加工作的,在国有企业上班,1982年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取暖补助和13个月工资是按什么标准发放?
答: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问题,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0]10号)文件规定,从2009年冬季取暖期开始,秦皇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640元(青龙满族自治县为800元),取暖补贴由原来的每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改为按取暖期逐月列入退休金发放。
秦皇岛市取暖期为每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4月5日。每年11月至次年3月这5个月,企业退休人员每月随退休金发放128元取暖补贴,合计为64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根据秦人社办[2009]5号文件规定,取暖补贴标准为本人当年10月份当月基本退休金,按取暖期逐月列入退休金发放。例如,您当年10月份的基本退休金为2000元,按取暖期逐月列入退休金发放,11月至次年3月,每月发放400元取暖补贴,合计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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