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2区市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
日前,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青岛市市内四区、崂山区、黄岛区、平度市、莱西市被批准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至此,全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每年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2.97亿元。
据悉,2009年和2011年,国家先后启动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青岛市结合经济发展快、居民需求高的实际,在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创新,按照“大保障”的思路,推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填补了制度空白,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的科学结合,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为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青岛市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于2011年6月20日,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除前期纳入国家试点的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之外,其他纳入制度全覆盖区市均由青岛市市本级财政和区市财政分担。为争取国家试点,今年以来,青岛市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向山东省政府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将市南区等8区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的请示。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青岛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前实现全覆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意市南区等8个区市纳入国家试点范围,这对青岛市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统计,市南区等8区市从7月1日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后,将有39.7万60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330元,合计1.3亿元左右。至此,青岛市12区市已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90.1万老人受益,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总计2.97亿元左右。
截止6月底,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保人数241.6万人,待遇发放人数90.1万人,累计收缴保险基金76亿元,发放养老金28.8亿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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