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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09年缴医保费将少交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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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社保中心副主任袁建设介绍,从5月1日起,医保费征缴时间调整为“当月缴上月”,即征缴时间推后一个月。“由于征缴时间调整,参保单位全年缴费月数只有11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本月10日前存入参保费用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有月中、月末两次扣款时间。为适应征缴时间调整,3月将对灵活就业人员暂停第二次扣款,即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本月10日之前将3月的参保费用足额存入账户。5月起扣款时间恢复正常。

  在职转退休人员本月20日至31日暂停办理

  凡在今年3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符合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的职工,参保单位应在3月19日前,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3月20日至3月31日暂停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

  4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要转医保,需在4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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