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七月,成为了中低收入者最为忧心的时期。每每此时,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出意外地“上调”,由此这一月被戏谑地称之为社保的“涨价期”。
依凭于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而进行的上调,让中低收入者抱怨“被平均”。那么需要问的是,这种上调的真实原因到底是什么?当下社会平均工资的计算是否合理?缴费之后一定会“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吗?藉此,从本期开始,《每日经济新闻》将推出系列文章予以释疑。
707.60-179.20=528.4。
这是一道普通的算术题,也是2013年6月北京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后,一名企业员工的环比养老保险增额。
“不仅是养老,算上医疗等其他项,我工资总额的1/4没有了。”面对工资总额的严重缩水,独自在北京打拼的某企业员工金小蜂(化名)对记者慨叹。
7月21日,北京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社保基数的上调是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来核算的。除了北京,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国多地陆续调高社保缴费基数。
基数上调 低收入者工资缩水
记者从金小蜂展示的工资条上看到,今年5月,代扣养老保险一项的金额只有179.20元,代扣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金额分别为59.06元、4.48元。而今年6月,其工资条上代扣养老保险一项的金额陡然攀升到了707.60元,代扣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金额分别为179.90元、17.69元。
金小蜂所在单位授权管理员工社保的代理公司对记者表示,这是由于金小蜂2012年 “拿到手的钱”变多了,也就是工资总额增加了,才会据此核算出社保缴费基数的增加。7月21日,面对记者的追问,上述北京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社保基数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作出一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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