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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今起启用社保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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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职工享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部分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珠海启用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社保的标准。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65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4127元,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三灶科技工业区)4073元。

  据介绍,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2012年增长了624元,参保职工享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部分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由于缴费基数核定有所调整,月平均工资标准仅影响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以及失业保险上限,如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在上、下限内,则缴纳的社保费没有变化;如果按照医保下限缴费的单位和职工,单位缴费将每月增加22.44元,个人缴费将每月增加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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