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起珠海启用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社保的标准。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65元,其中斗门区(含新青科技工业园、白蕉科技工业园)4127元,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三灶科技工业区)4073元。
据介绍,2013年珠海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2012年增长了624元,参保职工享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部分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社保待遇将相应提高。
由于缴费基数核定有所调整,月平均工资标准仅影响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以及失业保险上限,如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在上、下限内,则缴纳的社保费没有变化;如果按照医保下限缴费的单位和职工,单位缴费将每月增加22.44元,个人缴费将每月增加7.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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