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网友在网上发帖反映
社保问题。“kxwhf”发帖称,积分入户工作年限,在莞工作时间选择以在东莞市缴纳
社会保险年限计分,但被告知缴纳社保的只按基本养老,该网友觉得不合理,因为之前的公司没有帮他买基本
养老保险,只买医疗,但这段时间也该算在莞工作时间。网友“任阳阳光”称,已经在陕西户籍所在的工作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十多年,现在被告知在东莞就业就一定要在东莞买养老保险。
“jianghu4”反映,东莞
医疗保险转诊手续繁杂。
2010年自己在东莞虎门参保,后转至塘厦。被告之需办理定点转移。迁至塘厦后,被告之当月不能生效,需待次月才能生效。这是否就是说,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疾病,除了回虎门就诊外,其他处就诊均不能报销?次月去社区门诊看病,确定需转诊至镇医院,但有效期只有7天。而自己的病需要1至2个月的疗程。也就是说每次去镇医院就医,就必须每周去社区开一次转诊。这除了折腾人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