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奉化市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三保合一”保障模式,率先在全省把城镇老年居民、农民、被征地人员作为参保对象,推进社保全覆盖。截至2009年8月底,城乡参保人员参保率已达到61%。
注重制度创新,推进城乡统筹和制度间的互通。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受户籍、身份的制约,农保与城保享受标准不同且不能衔接,现有的制度是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
因此,奉化市在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上,注重制度创新,实现制度上的城乡统筹和制度间的互通衔接。打破农民和居民的身份界限,实行同等缴费、同等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障,且缴费和待遇标准可自愿选择,参保人个人账户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可退、可转移、可继承,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上的城乡统筹;实施办法规定了“老农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转换办法,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人员,在符合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条件时可转换,鼓励引导年轻的被征地人员、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或城镇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这些互通机制的建立,使城乡居民因身份、户籍和保障需求的变化可适时选择不同的养老保障,保证了参保人员的基本权利,体现了人性化操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