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
社保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力量,提升基金监管水平,河北省将建立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专家库。
据了解,专家库专家将从省直有关部门、省内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设区市人社局、省直管县和人社厅直属社会保险相关事业单位人员中推荐组成。省直有关部门专家,应具有会计、审计工作经历,在本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职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或会计、审计、经济系列副高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应具有会计、审计或经济系列副高以上职称,长期从事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待遇管理等环节工作。医疗机构专家,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有临床经验,年龄在60周岁以下。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专家,应有审计或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实践或从事过社保基金管理,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专家,应是现从事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信息化、基金监督或审计等工作,具备较高理论水平,熟知业务流程,实践经验丰富,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有5年以上社会保险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在职人员。专家将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初审、单位复审、专家评定、公开公示等程序产生。
专家团主要负责参加社保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参加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会议,研讨改进创新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的方法及重点问题,剖析侵犯社保基金安全方面的案例。参加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调研活动或课题研究,提交研究报告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参加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活动,对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进行评估。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有义务向人社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