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城乡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全民
医疗保险等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我国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越织越密,托底功能也在换代升级。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
社保覆盖面稳步扩大。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4231万人(其中城镇
职工养老保险3421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0020万人)、65273万人、16918万人、20467万人、17380万人。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也迈出了新步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相关政策的实施办法,印发了经办规程,指导各地区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运行平稳,已有30个省份出台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3以上的地市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
医保制度整合和城乡统筹方面,全国共有8个省份和其他省的35个地市开展了城乡统筹。
在社保待遇水平方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
养老金水平连续第11年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已有一半以上地区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80元。
为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大部分省份出台了调整
失业保险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失业保险费率从3月1日起整体下调1个百分点,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促进了就业稳定。
同时,社会保障卡发行达7.37亿张,发行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伴随着发行量的提升,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越来越广。目前,发卡地市已基本实现医保费用持卡即时结算,在此基础上,135个地市实现挂号、诊疗等就医流程服务,96个地市实现工伤、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121个地市实现了持卡缴费,128个地市实现了持卡领取养老金服务。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好托底作用。全面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全面推进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完善生育保险办法,加快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