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莱阳市840名城镇失业职工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喜领203万余元社会
养老保险补贴,2015年上半年该市城镇失业职工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2015年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基数2623元计算(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5.6%),莱阳市今年城镇失业职工就业困难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金额每月为402.8928元。
此次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为:莱阳市城镇失业职工中,“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残疾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就业困难人员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已在本市以非全日制、季节工、小时工和弹性工作等多种灵活方式实现就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