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规定,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八月份起将分批向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寄发《二○一三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二○一三年度小城镇社会保险对账单》、《二○一三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新农保)》和《二○一三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居保)》,请注意查收。
《二○一三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二○一三年度上海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记载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情况;《二○一三年度小城镇社会保险对账单》记载了用人单位为参保者的缴费情况,应当妥善保存。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在2013年期间调整过联系地址或是2013年期间新参保的人员,其《二○一三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将直接邮寄至个人,其余参加三险的外来从业人员请到所在用人单位领取《二○一三年度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
参保人员因联系地址发生变化,请及时选择下列方式办理修改地址和邮政编码的变更手续:
①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变更手续;②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请同时携带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区(县)分中心(原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③对于已开通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用户的个人,也可通过咨询电话12333办理变更手续。
为确保今年8-9月的准确寄发,联系地址发生变化者请在7月10日前办妥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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