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百家争鸣 > 正文
 
补交社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法律文书申请补交的,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验原件)。若法律文书没有注明补交工资标准的,还应提供工资表等会计做帐的原始凭证复印件(验原件,每季度提供1个月)。
  网友提问:
 
  我是应届毕业生,今年7月份参加工作,公司没有给我交7和8月份的社保,9月才开始参保,这样可以让公司补交7月和8月的社保吗?如果可以,补交手续是要怎么样操作?谢谢!!
 
  社保局回复:
 
  1、在递交申请表之日起3个月内(含3个月)的补交,企业报送《深圳市企业员工补交社会保险申请表》和劳动合同。
 
  2、在递交申请表之日起第4至6个月的补交,企业报送《深圳市企业员工补交社会保险申请表》,提供工资表(盖公司公章)和劳动合同。
 
  3、自递交申请之日起第7至24个月内补交的,企业应报送《深圳市企业员工补交社会保险申请表》和劳动合同,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资料:
 
  (1)申请补交时间段已在该单位缴纳过工伤或医疗保险的,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工资表(每季度提供1个月)。
 
  (2)申请补交时间段没有在该单位缴纳过任何社保的,应提供工资表等会计做帐的原始凭证复印件(验原件,每季度提供1个月)或加盖公司公章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每季度提供1个月),或提供由银行发放工资的帐单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工资表(每季度提供1个月)。
 
  (3)根据法律文书申请补交的,提供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验原件)。若法律文书没有注明补交工资标准的,还应提供工资表等会计做帐的原始凭证复印件(验原件,每季度提供1个月)。
 
  经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审核后,符合补交条件的,予以办理;需转由稽核部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稽核的,由稽核部门核定后10日内办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