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保新规“缴费至死”的说法,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公开回应称,这是一种误解。他说,新制度是一个更优惠的制度,而不是更苛刻。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下称《办法(修订稿)》),今后不少退休人员还要自己掏钱交医保到一定年限,其中最长的要累计缴费满25年才能停止缴费。
新规出台后,引起各界强烈关注,认为缴费年限太长,增加了参保人负担。有媒体甚至用“缴费至死”来形容缴费时间过长。
一问:为什么要变?
按照深圳市社保局的说法,此次深圳出台医保新规,是为了适应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需要。
目前,深圳医疗保险是“终身缴费”制度,退休前具有深圳户籍,由深圳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按月代缴医保费,不需个人承担医保费。
黄险峰说,国家层面的社保法出台后,不允许由养老保险基金为退休人员代缴医保费。深圳现行的这一医保政策与国家社保法不一致,所以必须按照国家社保法进行修订。
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深圳的新规除了考虑衔接国家制度,社保制度在逐渐提高统筹层次,城市间、跨省间的社保转移、接续工作都在进行,深圳也要和其他地方统一。
王梅认为,深圳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增加设置了五年过渡期,即2017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才需要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修改后参保人累计缴费达到最低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应该说总的缴费年限变短了。”黄险峰说。
黄险峰也表示,如果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不缴费人群在享受医保待遇的人群中的比例越来越大,为了确保基金平衡,不降低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就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比例,这样就会增大在职缴费人员的压力。
二问:为什么是25年?
为何是25年?黄险峰解释,一方面要考虑医保基金的长远平衡,另一方面要考虑大部分参保人是否能‘够得到’,能否合理过渡。从深圳现在已经退休的人员看,退休前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23~28年,如果参保人参加养老保险的时候同步参加医疗保险,达到25年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没有问题的,达到这个最低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不再缴费享受医保待遇。
王梅也认为,这个年限是可以“够得着”的。通常一个正常人从小学读到博士,出校门的年纪以30岁来计算,目前女性退休年龄55岁,男性60岁,都会有25~30年的工作年限,25年的缴费年限是可以达到的。
但王梅也承认,对于一些流动性过强和经常在企业打短工、临时工群体来说,累计缴费25年的规定会对其有一定的影响,政府应更多考虑到这部分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