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张女士户籍地为柳州市,原来在本地一家国企工作,企业破产后学习了一些技能培训,5年前到东莞市一家电子厂打工。今年7月份,张就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她为此事拨打柳州市12333热线,咨询在退休前如何办理东莞
社保转移有关事项。针对准备退休的参保人员跨省社保关系转移等问题,柳州市社保局专门做出了详细说明。
根据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跨省转移社保关系回户籍地时,以张女士为例,具体的步骤如下:1.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在东莞市社保中心开出《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凭证》;2.携带以上凭证到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凭身份证件办理接收函,如果在柳州没有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要先办理参保缴费,然后将接收函由参保人寄快件到东莞市社保中心(备注:参保人退休,加急!);3.东莞市社保中心收到接收函,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办理资金转账;4.柳州市社保局收到信息表和转出金额时,录入转移年限和金额,完成整个转移流程。
针对临近退休时间的,如参保人员没有在转出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的,也可根据参保人在转入地的参保缴费情况,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出接收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以方便参保人办理退休。
特别提醒的是,张女士在东莞市参保缴纳了近5年的社保,系统记录清楚,缴费金额明确,办理转移流畅。如果参保人需要转移时间是1995年以前缴费时间的保险关系,又是跨省转移,那就需要预留一个查档的时间。而手工查档是复杂又漫长的过程,参保人应根据自己情况提前安排,在处理跨省社保关系转移时心中有数,按步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