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在外地一家企业工作,目前已经跳槽到本市一家科技企业工作,各方面情况都十分满意,所以我想将以前的社保关系也转到上海。但目前遇到了麻烦,一是我原先的单位不给我退工证明,还说我违反了竞业限制,单位可追究我的法律责任;二是上海单位目前的法人名称又发生变化,社保账户要变更。问题是所谓违反竞业限制之事,根本是子虚乌有。总之,一时半会儿办不了,弄不好还要打官司。请问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我该怎么办呢?
读者张先生
张先生:
依据法律简答如下,供参考:第一,职工拿不到退工证明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他们依法责令单位纠正。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前提是确实签有竞业协议。若如你所说的,根本没有此事,完全是单位无中生有,企图把水搅浑,你可以保留追诉损失的权利。
第二,在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发生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以及省、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这个变更是很快的,不会影响到职工的社保缴纳,只要你与新的单位已经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那单位即使耽搁、遗漏,事后也应如实补缴,这个你不用过于担心。
第三,关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接续问题。这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转入:一是已在本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二是在本市初次参保时男性小于50周岁、女性小于40周岁(本市户籍人员条件是小于法定退休年龄)。办理转入本市手续,是先要到外省市社保机构开具一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交给在本市缴费的社保中心(可由本人来交也可由单位代交),然后由社保中心与外省市社保机构联系,核准。具体细节,建议你到社保窗口做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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