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同市残联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一半受检单位存在不同程度侵害残疾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执法部门共抽查重点用人单位24家,其中有12家单位存在劳动合同订立不规范、工资标准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固定等问题,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个别用人单位利用残疾人害怕失去工作的心理,发给残疾人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将用人单位应缴纳的
社会保险费从残疾职工微薄的工资中扣除。如伍家岗区某幼儿园聘用残疾人员工吕某,给其月工资680元,4月份扣除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上个月吕某欠单位的100多元后,吕某实际领到费后工资仅2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