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深圳市;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3、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资料:
1、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银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情形的申请人除了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由迁入深圳市前户籍所在地
社保机构开具的未定期领取养老待遇及参加
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1、迁入前属农业户籍,且入户时年龄:男的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女的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的人员(在2006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的不用提供);
2、若户口本上未注明迁入前户籍为农业性质的,另须提供迁入时原户籍底册复印件证明其迁入时为农业户籍,未能提供的按迁入前属非农业户籍的情形处理;
3、迁入前属非农业户籍,且入户时年龄:男的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女的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的人员(在1990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入我市的不用提供)。
【注意】:
1、身份证与银行存折或借记卡(验原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银行卡复印件页面需为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行、平安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账号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在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并用A3纸正反面打印交前台办理;
2、到深圳社保局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审查,等待受理机关审核;
3、社保局受理申请将出具《深圳市参保居民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件回执》和《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通知书》;
4、待核定待遇后即可出具《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
养老金领取申请完成;
5、申请人参保人签收《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并采集指纹交养老保险部门于受理之后30个工作日内生成台帐交财务部门即可完成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