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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保费和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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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人社局获悉,《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日前正式通过,并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在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月起,劳动者拿到工资时,不妨留心一下,它是否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有没有计入一些不该计入的项目,如加班费、社保、公积金等。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日前正式通过,并将于2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在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年休假探亲假属“提供正常劳动”
 
  据介绍,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最低报酬的标准。
 
  至于什么是“正常劳动”,新规里明确指出,劳动者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内休假,以及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均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这些项目不计入“工资”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特别值得提醒劳动者的是,在确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是否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时,有一些项目是不该计入工资的。
 
  项目具体为: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尤其是社保费、公积金,很多劳动者不知道这是不该算作工资的。”工作人员提醒全市所有的劳动者,在拿工资时多留个心眼。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有可能再上调
 
  记者从市人社局还了解到,我市从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每2-3年上调一次,截至目前已上调12次。
 
  目前,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为: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元;其他县市的两项标准分别为1250元和10元。按照以往调整频次,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有可能要再次上调。
 
  一定有人想问,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依据什么因素进行调整的。工作人员说,它主要参考的是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
 
  市民对最低工资标准有任何疑问,或者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有疑惑,均可拨打12333向人社部门咨询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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