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社局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加大
社会保险改革力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五个不出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五到位”、其它社会保险“五同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五个不出村”。创新探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社保卡”发放应用,成功搭建人社、银行、参保者三方合一的服务平台,促使管理系统与金融服务网络有效对接,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个不出村”的快捷服务,有效提升了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在石泉顺利召开。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五到位”。一是参保缴费扣缴到位: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自2014年10月开始,逐月由财政代扣代缴参保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到位。二是机构人员配备到位:成立副科级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配备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落实经办服务大厅、办公室及办公设施设备,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三是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到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信息采集已基本完成。四是专户资金调拨到位:开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个专户,6至12月退休人员
养老金已全部调拨到位。五是待遇调整、发放保障到位:从6月开始,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县财政局代发交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9月底调整到位,累计代扣养老保险费6500余万元(不含县医院、中医院、房管局及11个镇卫生院),发放养老金123个单位2190人6589万元,确保退休待遇不断发、错发、漏发。
其它社会保险实现“五同步”。一是工伤、失业、
生育保险同步推进: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社会保险待遇同步足额兑现: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城镇
医疗保险参保和待遇同步提高:深入调研,积极向县政府反映,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财政补贴从60%提供到100%,门诊待遇同步提高。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政策,及时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儿童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标准,逐步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并轨工作。四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同步降低:按照省市县政策要求,在确保全县参保人员三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结合2015年底全县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情况,对全县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费调整,待遇足额兑现。五是全民参保登记同步实施:启动全民参保登记、核查工作,确保在提前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