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上午10点,新郑市民马娟从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接过社保费缴费单,顺利缴纳社保费。这是该市社保费改由地税征收后的首单业务,标志着该市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正式实施。
据了解,自1月1日起,新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个人和城乡居民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其缴费登记由地方税务机关通过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交换自动关联完成,个人不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缴费人在办理缴费时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12366咨询服务热线或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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