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总工会昨天举行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日活动上获悉,今后企业须定期向职工通报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职工薪酬缴纳社保。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及相关主管人员将受罚。
记者了解到,7月1日以后,工会、市人力社保局及其劳动监察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一旦企业被查出存在为职工缴纳社保方面的问题,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对于单位缴纳社保情况有质疑,可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工会组织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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