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天上午召开上海施行社保新政专题新闻发布会,决定从下月起,把在本市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纳入“城保”之内。这是上海自实施社保制度数十年来,一次非常重大的政策调整和进步。
查官方统计资料,本市外来从业者的人数峰值出现在2007年。以外来农民工为例,2007年底,在沪外来农民工达403万人,实际在业人数391万人。2008年后,金融危机倒逼上海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在业外来农民工人数开始逐年回落,但幅度很小。仅此一条,不考虑郊区从业者这一相对含混的归类,下月起施行的“城保”新政,光所惠及的外来农民工一个群体,其数量便将以数百万人计。
由于历史造成的多种原因,本市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实施三种不同的制度待遇:本市户籍从业者,享受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简称“城保”);在市区就业的外来人员参加本市社会综合保险(简称“综保”);在郊区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人员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行文至此,即使平日对社保制度毫不关注的读者也能明白,建立在户籍基础上的不同社保制度划定了本市不同从业人员不同的社保待遇。“城保”待遇最高,“综保”次之,“镇保”最次。而在许多时候和情形下,社保待遇较低或最低的外来从业人员,却往往干着与社保待遇较高或最高者同样的工作,甚至所干工作更加辛苦……就此,笔者并不想使用诸如待遇歧视之类的全然不顾“历史因素”的刺激性词语。
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城保”待遇之所以最高,在于所在企业给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依法缴纳的保险金,从缴费基数到缴费比例都双双最高。对企业,则意味着用人成本相应水涨船高。最初的制度设计之所以将社保制度设计为三六九等,无疑包含为沪上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人为“节省”用工成本的“良苦用心”天长日久、年复一年,外加缴费被“缩水”的外来从业人口基数之大,由此“节省”的用工成本绝对称得上是个“大数”。
制度进步离不开“外力”推动,上海实施社保新政的“第一外力”是去年年底前颁布、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因而,本市从业人员不分户籍身份差异,统一纳入“城保”,首先得益于“法制一统”。其次,上海正在加速推进的、力争在“十二五”期末能获显著进展和成效的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客观上为填平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鸿沟提供了新的倒逼机制。
好的惠民政策,在推进时机基本成熟时果断出台实施,还能生成政策主旨之外的一系列效益。以外来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升级这事为例,得益于新政将大幅增加由用人单位为参保对象个人账户缴纳的缴费比例和缴费数量,意味着在参保总人数不增加或继续缓慢递减的情形下,由全市统筹的现有社保基金总盘子将明显扩大、基金数量显著增长。这对多年来社保基金年度缺口不小的上海而言,犹如长久的“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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