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今年年底前将完成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要求,对全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进行了部署,把这一涉及民生的好事做好,让所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充分享受到党的温暖。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到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新修改的《建筑法》和《煤炭法》均将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写入新的条款,既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高危人群的社会保障升级,也使困扰我们多年的在建筑施工和煤炭企业领域应否办理工伤保险的政策保障得到清理。因此,工伤保险办理机构对高风险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已参保的高风险企业不退保、不停保,让新成立的高风险企业参保。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工期、施工人员等情况,力争做到每个开工项目都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政府下发《驻马店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明确了行政和经办的职责,规定了经办业务流程,便于经办管理。
做好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是一件难度较大的工作,从我市去年统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来看,全市有2210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下企业1726家,参加工伤保险的有102户,参保率仅为0。6%。对个体工商户的参保缴费,我市继续推行服务业“定员、定额、定期”政策,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真正使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参加工伤保险。做好《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此推动工伤保险事业再上台阶。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法》和新《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全社会的遵法守法意识。7月4日,全市集中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对干部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学习培训,使工伤保险新法规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工伤保险新政策法规为基准,全面清理完善我市现行工伤保险操作规程,使之完全符合“一法一条例”的规定,促进我市工伤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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