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获悉,日前,福州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福州市2009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已于10日开始受理。
《通知》明确了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条件、标准和申报程序。因配套政策等原因,200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和商贸、服务型企业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从2009年11月10日开始受理(其中:2009年11月10日至2009年12月10日受理前1~3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2010年1月2日至2010年1月30日受理审核年2003年第四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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