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披露保险公司套钱
2011年9月23日,浙江省保监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显示,截至到9月21日、22日,浙江保监局共对10家保险机构和10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温州分局共对5家保险机构和3名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被处罚的机构及个人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虚列经营费用、虚构中介业务、违规展业等方面。 除了保险公司内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外,乱授权“经纪业务”,也是今年以来监管机构严厉打击的行为之一。
根据浙江保监局通报显示,经立案调查,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于2011年1-3月通过虚列会务费的形式套取资金40600元。其中,34900元作为开门红奖励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客户经理沈华芳、徐皓峰、顾祥等3人,5700元用于渠道维护费用。
另外,2010年6月至9月,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杭州营业部,将部分车险直销业务虚列为上海恒昊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共涉及车险保费459.4万元,经纪费用39.26万元,上海恒昊扣除10%开票手续费后,将34.54万元划入相关人员个人账户,然后转交杭州营业部,用以发放业务员薪酬。
浙江保监局认为,此次处罚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核心,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公司内控水平、加大信息化监管力度等,目前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2010年温州保监分局的成立,增强了监管力量。下一步,将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管,尤其是前期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
保险公司倒“苦水”
对此次处罚,华安财险、嘉禾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两公司均是被不幸抽查到的,保监局处罚偏重。但同时表示,此前由于不了解监管机构处罚尺度,这次处罚后对于公司以后规范行业监管具有很大的帮助。
上述负责人说,早在主管部门检查之前,两公司已经自查自纠并于2010年已经清退了相关人员。但是由于保险行业内竞争激烈,造成业务员流动频繁,很难规范化管理。很多业务员为了冲业绩,确实存在费用套用现象,但不算是套钱。
记者了解到,浙江保监局此次重拳出击给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带来影响,其中华安财险被处罚61万元。华安财险公司总经理龙飞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华安有几年没做车险业务,96年成立至今处于亏损状态,不仅客户没有得到实惠,公司也无盈利。为了扭亏为盈,公司吸收了一批业务员。去年各家公司业务员入驻后,又很快离开公司。
龙飞举例说,保险公司给下游机构有30%的营销费用,其中包括银行代理人、中介公司等,按照规定这个费用必须公对公。另一方面,保险行业内竞争激烈迫使业务员不得不给合作机构予以实惠,花营销费请客送礼自然也变成业内正常现象。
不符合监管在保险行业只能算是小巫,不巧的是今年正好碰上严打。龙飞介绍,华安财险公司杭州萧山有4个内勤员私下上车险,数额不多总共才2000多元,保险公司发现被录入到车行。保险业务员薪酬是1500元加奖金,保险公司也是换种方式给业务员作为薪酬,也是合情合理。
对于龙飞的说法,浙江省保监局则指出,保险公司虚列营业费用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作为一种套取资金的方式,与其他违规行为同时发生,并作为掩盖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赵亚飞解析,此次处罚给嘉禾公司考核造成负面影响,将会被保监会记录成黑名单。但确实利于规范行业监管。保险行业业务员生存压力超负荷,处于弱势群体,导致业务员到高层均存在流动频繁的情况。这给内部管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业务员费用套用难以避免。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那些套取的资金,不排除有部分进入个人腰包的可能,但更有可能是保险公司营销费用超支,不得已套取营销费用。出现后者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主体增多,竞争压力增大,赚取业务隐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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