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级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人员共同努力,青海省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对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是省委省政府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要使命,也是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经过多年不懈努力,目前,青海省已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在保障养老保险费足额发放和其它社保费用支付的同时,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结余。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管好队伍入手,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基金监管,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自2007年11月省政府成立“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州(地、市)、县也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各级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社保基金监管工作。同时,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社保基金审计和监督,强化了基金的规范管理,有效维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完整。
结合青海省实际,强化制度建设,相继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监督实施细则》、《青海省社会保险机构养老保险费收入缴存国库业务操作试行办法》、《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与业务工作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不断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制度建设,明确了系统管理使用权限,新开发了养老保险财务和业务操作软件,对网络系统进行了扩容、升级改造,保证了业务经办操作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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