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社保局原副局长侵吞55万公款
广东省纪委通报了8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其中梅县社保局原副局长张伟洪违规为56名亲友办理保险业务,并侵占社保基金55.6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新快报1月6日报道近日,广东省纪委通报了8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要求全省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从中吸取教训。
据了解,八起案件中,梅县社保局原副局长张伟洪违规为56名亲友办理保险业务,并侵占社保基金55.6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雷志松收受医疗器械商、药商给付的回扣及好处费13.5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原院长梁东、原副院长陈小东接受三家药业公司贿赂62万元,梁东还让某医药公司代付医院广告费45万元,承诺以医院每年增购该公司经营的药品作为“补偿”。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外,茂名石化炼油分部含碱污水水体污染事故的28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3名直接责任人员被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3人受到记大过处分并罚款4000元;2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车间相应职务;茂名石化炼油分部环保部部长等19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至3000元不等。
另外4起被通报的案件分别是:东莞市南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关人员上路拦车打人案,遂溪县北坡兴文中学乱收费案,广州市海珠区原新滘镇副镇长江祖根违规批地受贿案,惠来县东陇、华湖两镇有关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合作医疗款案。有关人员均已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惩罚或正在被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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